丹东市中医院
202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丹东市中医院概况
第二部分丹东市中医院2024年部门预算
第一项、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第二项、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项、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第三部分丹东市中医院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丹东市中医院概况
丹东市中医院始建于1959年,系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中医综合性医院,也是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辽宁省中西医结合“十佳”医院、辽宁省健康教育示范基地、辽宁中医药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及临床教学基地、辽东学院临床教学基地、丹东市骨科医院、丹东市中医研究所。目前拥有1个国家“十一五”、“十二五”重点中医专科——骨伤科,1个国家“十二五”重点专科培育项目——脑病科,4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肾病科、心病科、肿瘤科、内分泌科,获批丹东地区首家“中国基层心衰中心”、“丹东市肾脏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门诊设有30多个专科专病诊室,其中的内科、骨伤科、针灸科、推拿科、妇科、儿科、皮肤科和治未病科,中医特色和中西医结合诊疗优势尤为突出。
丹东市中医院建院60余年,始终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履行传承中医药事业的神圣职责,逐步树立起具有浓郁中医药特色的医院品牌形象。医院为全民所有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于1997年晋升为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2019年顺利通过新一轮评审。编制床位500张,开放床位523张,编制人数867人,2024年在职职工679人,其中在编422人,合同制257人。全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61人,占职工总数的82.62%;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务人员131人,占卫技人员总数的22.64%;执业医师总数189人,其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115人,占执业医师比例为61%。
医院的宗旨:贯彻落实新时期我国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注重在疾病治疗、预防和康复中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为宗旨。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第二部分
第一项丹东市中医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丹东市中医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汇报如下: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丹东市中医院部门编制预算总额是16,442.51万元,预算的资金来源为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6,442.51万元。与2023年持平。
预算的支出总额为16,442.51万元,与2023年持平。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457.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85.43万元。
(二)预算基础性工作情况
1、丹东市中医院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关于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了2024年部门预算。
2、绩效目标情况。按照市财政局关于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2024年预算总额5,372.08万元整体纳入绩效考核管理。
3、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情况:
2024年医院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没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4、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我院没有政府性债务。
第二项丹东市中医院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共18张附表)
第三项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部门预算单位公车数量为5辆,房屋建筑面积27,337.1平方米,取暖面积27,337.1平方米。
第三部分丹东市中医院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丹东市中医院2024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收入包括事业三维经营收入,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
二、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预算中“三公”经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市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未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基本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丹东市中医院
2024.1.31
丹东市中医院
202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丹东市中医院概况
第二部分丹东市中医院2024年部门预算
第一项、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第二项、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项、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第三部分丹东市中医院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丹东市中医院概况
丹东市中医院始建于1959年,系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中医综合性医院,也是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辽宁省中西医结合“十佳”医院、辽宁省健康教育示范基地、辽宁中医药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及临床教学基地、辽东学院临床教学基地、丹东市骨科医院、丹东市中医研究所。目前拥有1个国家“十一五”、“十二五”重点中医专科——骨伤科,1个国家“十二五”重点专科培育项目——脑病科,4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肾病科、心病科、肿瘤科、内分泌科,获批丹东地区首家“中国基层心衰中心”、“丹东市肾脏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门诊设有30多个专科专病诊室,其中的内科、骨伤科、针灸科、推拿科、妇科、儿科、皮肤科和治未病科,中医特色和中西医结合诊疗优势尤为突出。
丹东市中医院建院60余年,始终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履行传承中医药事业的神圣职责,逐步树立起具有浓郁中医药特色的医院品牌形象。医院为全民所有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于1997年晋升为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2019年顺利通过新一轮评审。编制床位500张,开放床位523张,编制人数867人,2024年在职职工679人,其中在编422人,合同制257人。全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61人,占职工总数的82.62%;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务人员131人,占卫技人员总数的22.64%;执业医师总数189人,其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115人,占执业医师比例为61%。
医院的宗旨:贯彻落实新时期我国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注重在疾病治疗、预防和康复中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为宗旨。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第二部分
第一项丹东市中医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丹东市中医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汇报如下: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丹东市中医院部门编制预算总额是16,442.51万元,预算的资金来源为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6,442.51万元。与2023年持平。
预算的支出总额为16,442.51万元,与2023年持平。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457.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85.43万元。
(二)预算基础性工作情况
1、丹东市中医院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关于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了2024年部门预算。
2、绩效目标情况。按照市财政局关于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2024年预算总额5,372.08万元整体纳入绩效考核管理。
3、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情况:
2024年医院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没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4、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我院没有政府性债务。
第二项丹东市中医院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共18张附表)
第三项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部门预算单位公车数量为5辆,房屋建筑面积27,337.1平方米,取暖面积27,337.1平方米。
第三部分丹东市中医院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丹东市中医院2024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收入包括事业三维经营收入,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
二、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预算中“三公”经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市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未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基本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丹东市中医院
2024.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