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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中医院(含人民院区)网络布线及硬件维修服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3-10

东市中医院(含人民院区)网络布线及硬件维修服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中医院人民院区)网络布线及硬件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丹东市中医院信息科(丹东市中医院综合楼6楼6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3月 14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丹东市中医院人民院区)网络布线及硬件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00% ,结算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采购单位年度预算能够保障,并且考核满意的前提下可续签履行期限不超过两年的采购合同。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11 2025年 3 13  ,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丹东市中医院信息科(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20号综合楼6楼611室)

方式:现场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3月14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中医院七楼小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3月14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中医院七楼小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须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丹东市中医院

   址:丹东市锦山大街20号

联系方式:0415-272061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415-2720618

 


联系地址:振兴区锦山大街20号-中医院院区 振兴区振八街8-18号-人民医院院区 丹东市中医院健康热线:18342558188中医院院区 15842526266人民医院院区
版权所有:丹东市中医院 技术支持:鸭绿江网络 辽ICP备09000251号-1
联系地址:振兴区锦山大街20号-中医院院区 振兴区振八街8-18号-人民医院院区
丹东市中医院健康热线:18342558188中医院院区 15842526266人民医院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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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中医院(含人民院区)网络布线及硬件维修服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3-10

东市中医院(含人民院区)网络布线及硬件维修服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中医院人民院区)网络布线及硬件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丹东市中医院信息科(丹东市中医院综合楼6楼6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3月 14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丹东市中医院人民院区)网络布线及硬件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00% ,结算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采购单位年度预算能够保障,并且考核满意的前提下可续签履行期限不超过两年的采购合同。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11 2025年 3 13  ,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丹东市中医院信息科(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20号综合楼6楼611室)

方式:现场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3月14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中医院七楼小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3月14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中医院七楼小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须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丹东市中医院

   址:丹东市锦山大街20号

联系方式:0415-272061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415-2720618

 


联系地址:振兴区锦山大街20号-中医院院区 振兴区振八街8-18号-人民医院院区 丹东市中医院健康热线:18342558188中医院院区 15842526266人民医院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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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中医院健康热线:18342558188中医院院区 15842526266人民医院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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