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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中医院智慧健康核心数据采集与上报接口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2026-05-15

项目概况
丹东市中医院智慧健康核心数据采集与上报
接口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丹东市中医院综合楼61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 5 月 25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SZYYXXK20260513-001

项目名称:丹东市中医院智慧健康核心数据采集与上报接口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00元

最高限价:75000.00元

采购需求:丹东市中医院智慧健康核心数据采集与上报接口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 5月 15 日  2026 年 5 月 19 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丹东市中医院综合楼611室

方式:现场领取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 5月25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中医院综合楼七楼小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  2026 5 月25日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中医院综合楼七楼小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中医院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20号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方式: 0415-2720618       


联系地址:振兴区锦山大街20号-中医院院区 振兴区振八街8-18号-人民医院院区 丹东市中医院健康热线:18342558188中医院院区 15842526266人民医院院区
版权所有:丹东市中医院 技术支持:鸭绿江网络 辽ICP备09000251号-1
联系地址:振兴区锦山大街20号-中医院院区 振兴区振八街8-18号-人民医院院区
丹东市中医院健康热线:18342558188中医院院区 15842526266人民医院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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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中医院智慧健康核心数据采集与上报接口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2026-05-15

项目概况
丹东市中医院智慧健康核心数据采集与上报
接口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丹东市中医院综合楼61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 5 月 25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SZYYXXK20260513-001

项目名称:丹东市中医院智慧健康核心数据采集与上报接口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00元

最高限价:75000.00元

采购需求:丹东市中医院智慧健康核心数据采集与上报接口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 5月 15 日  2026 年 5 月 19 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丹东市中医院综合楼611室

方式:现场领取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 5月25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中医院综合楼七楼小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  2026 5 月25日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中医院综合楼七楼小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中医院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20号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方式: 0415-2720618       


联系地址:振兴区锦山大街20号-中医院院区 振兴区振八街8-18号-人民医院院区 丹东市中医院健康热线:18342558188中医院院区 15842526266人民医院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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